不能
一般情况下,单纯隐瞒离婚史谈恋爱本身不直接构成法定赔偿事由。
如果隐瞒离婚史的同时,存在与他人同居、重婚等《民法典》规定的重大过错行为,且该行为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并引发离婚(若已结婚),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。若仅隐瞒离婚史谈恋爱,未涉及上述法定过错,且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或财产损失,则通常无法主张赔偿。
此外,若隐瞒离婚史的一方在恋爱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,可能构成重婚罪,此时不仅可要求民事赔偿,还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。若因对方隐瞒离婚史而赠与大额财物,可依据“重大误解”主张撤销赠与,要求返还财物,但这种情况属于财产返还纠纷,而非离婚索赔。
综上所述,男方在女方隐瞒离异谈恋爱的情况下,通常不能直接要求离婚索赔,除非存在其他法定过错行为或特殊情况。